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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

股东大会的决议被冻结

法院发布了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西藏发展

股东大会的决议被冻结

记者徐锐编辑少昊

针对西藏发展前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闹剧”,在西藏证监局发函要求上市公司“依法维护股东权益”的同时,西藏自治区有关法院也应申请人的要求作出裁决,禁止执行西藏发展前股东大会有争议的决议。

西藏发展公司于1月3日晚宣布,该公司于1月2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对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玟诉前行为保全申请。

李玟和他的共同行动马树芬目前持有西藏发展12%以上的股份,使他们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根据诉前行为保全,李玟请求法院禁止西藏制定和实施2018年12月25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法院予以支持。今后,李玟应在上述法院裁决送达后3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行为保全。

法院下达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西藏发展 股东大会问题决议遭冻结

李玟保留诉前行为也是西藏发展初期股东大会为限制西藏国有股东权利而采取的行动。在西藏发展公司的股东大会上,公司的一些股东故意“挑毛病”,对西藏国有资产的投票资格提出异议。最后,律师们认为,西藏国有资产参与者的股东资格无法确定。由于不包括西藏国有资产投票,最终投票结果是天一龙兴党提名的两名董事当选,李玟提名的两名董事候选人被否决。

法院下达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西藏发展 股东大会问题决议遭冻结

西藏国有资产持有西藏发展7.3%的股权,其投票失败将明显影响最终投票结果。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不是所有与会股东意见的真实表达。

值得一提的是,股东大会后,西藏国资立即致信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诉。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关注函”显示,西藏国资对其股东代表完全参与了整个股东大会过程,却被剥夺了表决权感到非常愤怒,称西藏的发展行为既不尊重客观事实,也不违反《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法院下达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西藏发展 股东大会问题决议遭冻结

根据投诉内容,深交所还要求西藏发展公司各位董事说明公司在股东资格审查中未对西藏国资股东身份提出异议的具体原因和法律依据,参与西藏国资现场投票,并在网上投票时间结束后确定其投票无效,并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程序、会议出席资格、投票方式和投票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同时,西藏发展需要说明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利用西藏国有资产参与公司股东大会,从而剥夺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的股东权利。

法院下达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西藏发展 股东大会问题决议遭冻结

事实上,在深交所发出关注函之前,西藏证监局已就西藏国有资产未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股东权利一事向西藏发展发出了监督函,明确要求西藏发展的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高政治地位,依法维护股东权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下达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西藏发展 股东大会问题决议遭冻结

种种迹象表明,各级监管部门对西藏发展股东大会的闹剧十分关注,希望通过查个水落石出、实事求是的方式,按照法律法规积极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本次诉讼前行为保全中披露的信息,李玟将在未来就前述股东大会的“闹剧”向法院提起诉讼。西藏发展在公告中还特别提醒,如果李玟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被撤销的风险。”

“在有关方面的控制下,西藏的发展近年来一直受到担保和诉讼的困扰,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被拖延。然而,相关方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限制股东行使权利的情况十分罕见。“有市场人士指出,在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下,今后如何解决西藏发展股东大会的“闹剧”,相关股东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值得关注。”这一事件也将为a股市场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参考。”前述市场参与者表示。

来源:时代品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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