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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鲍兴安

为规范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财政部、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是指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跨省大中型库区基金和三峡库区基金。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是指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移民管理机构)实施的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估和评估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其中,绩效目标分为总体绩效目标和区域绩效目标。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办法明确,按照分级负责、权责统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进行绩效管理。

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的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移民管理机构等。,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应当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明确反映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细化和量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量化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

总体绩效目标由水利部制定,并提交给财政部。区域绩效目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移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汇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发展改革部门征求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水利部,并抄送当地专员办。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地方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机构监控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情况和资金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财政部和水利部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绩效目标实施监测工作。

省级移民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市县移民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自评,并汇总形成本省绩效自评报告。省级绩效自评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征求发展改革部门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和水利部,同时抄送当地财政部专员办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地方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对本级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县自评材料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留存,财政部门备查。

来源:时代品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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