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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9日电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促进公交行业消费,促进公交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公交新能源利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局、委)、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根据通知,购买新能源公交车的补贴标准应根据规模效益和成本降低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根据《通知》,从2019年开始,新能源客车出售并获得牌照后,将提前拨付部分资金,达到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在普遍取消地方购买补贴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继续为购买新能源公交车提供补贴。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政策。

四部委联合发文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通知》明确,各地要按照《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和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蔡健[2016]7号)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奖的作用。政策作用,创新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快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车辆使用需求;对地方购买非公交车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应集中在支持收费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支持运营服务上。中央政府在2019年及之前安排的燃料补贴盈余资金可以回收,用于新能源公交车的运营。相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政策,从2020年起,将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运营,“以奖代补”。

四部委联合发文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地方政府是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主体,多方联动应保证公交车新能源替代政策的真正实施。各省(区、市)交通、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部门应制定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新能源客车的更换目标和时间表,并于2019年8月1日前报交通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部委联合发文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通知强调要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资金拨付前进行公示,在资金拨付后进行公示;必须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或网上举报平台,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审计检查,加大对弄虚作假企业的处罚力度,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部委联合发文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本通知自2019年5月8日起实施,过渡期为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补贴标准将按《关于过渡期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四部委联合发文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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