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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机场、火车站等特殊供电区域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供电的监督检查,最终用户可获得降价红利

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部分电力转让单位截留降价红利,要求各电力转让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将2018年电价下调红利有效传递给最终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拖延,不得收取超出政府定价标准的电费,不得违规收费,不得私自降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对北京西铁营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以每千瓦时1.50元的固定价格向商业综合体内的步行街商户收取电费,并以每千瓦时1.35元的固定价格向办公商户收取电费。电力公司因降价退还多收的电费,截至2018年底,北京西客站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仍未向商户退还多收的电费。同时,自2018年11月19日起,公司按北京市区一般工商(1千伏以下)电价的26.67%向商户收取电费,“用于补偿甲方在为乙方商铺供电过程中发生的共用设施用电及各种损耗费用”。但是,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的能耗及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存在重复收取和分摊的情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一些没有降低电价、转用电的主体进行了检查。广州王府井百货每千瓦时收费1.70元,深圳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每千瓦时收费1.10-1.80元,上海豫园商城百货每千瓦时收费1.30-1.60元,上海世纪联华超市(南汇)每千瓦时收费1.30元,南京新街口百货每千瓦时收费0.98元。截至2019年1月23日,上述主体未下调供电电价,也未向商户返还电力公司2018年下调电价的退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从2018年2月至10月,北京甘家口大厦将按每千瓦时1.80元收费。从2018年11月1日起,电费为1.17元/千瓦时,供电服务费为0.45元/千瓦时;广州增城万达广场由万达地产和万向美地产提供物业服务。在2018年11月电价调整之前,万达地产的电价为每千瓦时1.38元,而万向美地产的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上述电力转让单位未向商户退还电力公司2018年电价下调退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机场、火车站、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特殊用电转换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一般工商用电用户的投诉和举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用电转换加价行为,让最终用户享受到降价的红利,真正获得实惠。(记者林丽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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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代品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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