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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百度以版权侵权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上海吉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以下是案件的细节:

由于版权条款是在趣味标题平台上擅自发布的,北京百度网通科技有限公司以版权侵权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趣味标题运营商上海吉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趣味标题平台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涉案作品,公开道歉,提供作者真实身份信息1039340,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百度起诉趣头条侵权著作权 索赔1万元

原告百度公司称其是百度公司为内容创作者提供的内容发布平台白家号的所有者和经营者。2018年12月,作者崔某在白家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排骨饭,不要直接在锅里蒸,因为软而粘,所以很不一样”,并授权百度公司独家享有世界上除作品个人权利以外的所有版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向任何第三方维权。根据百度公司的调查,作者1039340未经其许可,在上海吉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运营平台的有趣标题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排骨饭,不要直接在锅里蒸,因为软而粘,所以很不一样”的文章,上面发表的文章内容与白嘉昊发表的文章内容相同。

百度起诉趣头条侵权著作权 索赔1万元

原告百度公司认为,作者1039340擅自在有趣的标题上发表文章,侵犯了版权,作为平台方的上海吉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百度起诉趣头条侵权著作权 索赔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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