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18字,读完约4分钟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在新《资产管理条例》出台两周年之际,由中国财富管理论坛(cwm50)学术总顾问吴晓灵牵头、业内多位专家共同撰写的《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报告》近日完成,cwm50通过视频会议召开了该课题的审议会议。

监管人士建议:重视资管业务监管改革中的风险 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秘书凌涛建议,应更加关注监管改革过程中的风险及其对资产管理机构的影响。在推进整体监管改革时,建议循序渐进推进相关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棋认为,资产管理业务应获得许可,有必要明确监管责任和规则。他建议监管部门要负责任,敢于承担责任,严厉打击向中国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境外无证驾驶行为。

银监会创新司副司长廖元元认为,统一监管的核心是实现监管规则的一致性,可以从行为规则的统一入手,逐步过渡到业务规则和制度规则的统一,逐步推进监管有效性的强化。

银监会基金司副司长罗表示,基金的性质决定了投资策略,而突破新换收益的来源也有赖于投资者金融知识的普及和风险教育。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专业化分工的产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长期资金管理、大规模资产配置、绝对收益获取等方面积累了独特的优势。在下一步发展中,首先,希望将组织定位为保险基金等长期基金的核心管理者,产品级别将严格限制在私募产品的范围内;第二,希望提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性;第三,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深入市场,管理好第三方基金。

监管人士建议:重视资管业务监管改革中的风险 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银监会信托司副司长汤唯从信托角度提出建议,主要围绕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要充分挖掘40年来信托业循环整顿的信托混乱和根源。行业发展有内外因素偏离信托来源,但仍是根本性的,信托公司的行为和业务模式偏离受托人的定位,滋生影子银行风险;其次,建议从基金信托(属于资产管理业务)、服务信托和慈善信托三个类别分析信托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避免相关信托业务分类的重叠;第三,有利于通过机构监管和职能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但建议现阶段首先采用统一的监管规则,而不是许可证监管。

监管人士建议:重视资管业务监管改革中的风险 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局长李强调,厘清各类金融服务、金融许可证的基本概念以及不同金融机构与金融许可证的对应关系,有助于我国金融法律框架更加清晰有效,金融体系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十分重要和迫切的意义。避免不适当的金融业务模式和金融混乱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制度建设。

监管人士建议:重视资管业务监管改革中的风险 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李提出了五点具体意见:第一,目前,金融许可证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支付结算、自营投资、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顾问、金融产品销售、保险业务等。,而“财富管理或私人银行业务”是一个行业术语,而不是一个法定术语,也不是一个单独的金融许可证。其次,资产管理是投资咨询的两个独立且平行的许可。资产管理可以进一步分为集合资产管理和定向资产管理(全权委托),集合资产管理可以进一步分为公开发行和私募。第三,对于每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有些许可证可以合并,而有些许可证存在固有的冲突,因此不应同时授予同一家金融机构。例如,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开展集体和有针对性的资产管理业务并提供投资咨询,但不能同时从事银行、保险和证券投资银行等其他金融业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投资银行不能同时在同一个法人实体中开展集体资产管理业务。建议进一步研究和梳理《报告》中营业执照的定义。第四,除了etf,资产管理产品的交易和转让在世界上是罕见的,因此建议做进一步的研究。第五,按照报告的建议,只在本地经营的零售客户财富管理机构的监管责任应分配到本地。考虑到保护散户的合法权益需要统一严格的监管,建议仍由中央监管部门负责。

监管人士建议:重视资管业务监管改革中的风险 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证监会机构部主任沙岩提出了五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首先,深入分析资产管理行业在海外市场的发展轨迹,客观判断中国资产管理市场的发展阶段,以便更准确地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二是在分析资产管理行业时,探讨各国的立法背景;三是厘清公开发行和私募的划分和监管逻辑;第四是财富管理与资产管理、投资与销售的关系;第五是区分产品杠杆和交易杠杆。从进一步完善报告的角度出发,她提出了资产管理行业的监管目标、资产管理行业的主要风险点、国家法律法规的细化和监管演变、统一监管和分步完善的路径、资产管理行业的差异化引导、产品创新和工具创新等建议。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监管人士建议:重视资管业务监管改革中的风险 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13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