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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中国、欧盟等17个成员正式向世贸组织提交通知,共同建立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以保障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上诉机构暂停运作期间的运行。

根据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在上诉机构暂停运作期间,参与方将通过世贸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第25条规定的仲裁程序处理上诉的争端案件。根据世贸组织关于上诉程序的现行规则和惯例,参与方确定了上诉仲裁程序的规则,以确保裁决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这一安排显示了多边贸易体系各方的信心和支持,有利于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

中国与欧盟等成员向世贸组织通报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

除中国和欧洲联盟外,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的参与者包括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中国香港、冰岛、墨西哥、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新加坡、瑞士、乌克兰和乌拉圭。这一安排对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开放,欢迎其他成员参加。

中国与欧盟等成员向世贸组织通报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

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是上诉机构暂停期间的临时措施,各方的最终目标是恢复上诉机构的正常运作。中国将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一道,继续推动解决上诉机构暂停的问题,共同维护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系。

附件1基于《争端解决谅解》第25条的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pdf

附件2基于《争端解决谅解》第25条的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英文)。pdf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中国与欧盟等成员向世贸组织通报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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