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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业和信息化部5月18日消息,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和中国气象局发布了《尾矿库安全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方案》。

自2020年起,在保证战略矿产资源短缺和正常建设发展的前提下,我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会减少而不会增加,不会新建“架空水库”。到2022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落实;完成所有尾矿库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计划的编制,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坚决遏制非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溃坝事故。

八部委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自2020年起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

严格审查准入条件。鼓励新开发矿山项目优先利用现有尾矿库;确需新建尾矿库的,应当严格进行新尾矿库的项目设置、项目选址、河道保护、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审查,不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总体布局、土地空房规划、河道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不予批准。

八部委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自2020年起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

严格控制加高和扩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批尾矿库加高扩建项目,加强尾矿库加高扩建项目的工程勘察、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和施工监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的,不予批准。严禁批准运行条件与设计不符的“架空水库”和尾矿库加高扩建工程。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八部委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自2020年起全国尾矿库数量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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