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13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证券报(记者钱伟)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据中国人民银行介绍,根据国务院开展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1月完成了客户储备资金的集中存放和管理。为加强客户集中存款后的储备资金监管,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储备资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

客户储备基金是指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预收并支付的货币资金。非银行支付机构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如支付宝。

《办法》共六章五十一条,对账户管理、客户储备资金的使用和划转、监督管理、处罚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第四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收到的客户备付金应直接全额存入符合条件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

在账户管理方面,《办法》对非银行支付机构选择的储备银行提出了要求。例如,商业银行总资产不低于1000亿元,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关于客户储备资金的使用和划转,《办法》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客户储备资金划转应通过清算机构在储备资金集中存款账户之间进行,发起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提供交易信息、收款人信息等表明交易实际发生的文件。

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相互直接开立支付业务接口,不得相互开立支付账户,以及由此产生的客户储备转账业务。

《办法》还提出,银行支付机构应预留行业担保资金,弥补客户准备金的具体损失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用途。

[附件]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用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存管办法解释》(征求意见稿)。doc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人民银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7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