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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彭阳)据央行网站3日报道,根据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1月完成了客户储备资金的集中存放和管理。为加强客户集中存款后的储备资金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储备资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集中存放的要求详见《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准备金存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除预付卡发行或充值业务产生的备用金外,支付机构收到的客户备用金应全额直接存入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备用金集中存管账户;预付卡发行和充值产生的备用金通过在储备银行开立的备用金专用存款账户存入。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说明强调:一是适当降低储备银行总资产要求,从2000亿元降至1000亿元,扩大储备银行的选择范围。二是明确支付机构应计提行业担保基金,行业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三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了客户储备管理系统,组织建立了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储备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与具体业务相关的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了上述机构和支付机构的相关信息报告要求。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此外,解释强调,第一,支付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准备金集中存款账户。二是明确获得预付卡发行和受理许可的支付机构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储备银行开立储备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三是明确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基金销售支付、跨境外汇支付服务产生的资金为待结算资金,应全额存入符合储备银行要求的商业银行特定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其中,跨境人民币和基金销售支付业务可开立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数量应符合国家外汇局的相关规定。如有必要,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可以选择符合储备银行要求的商业银行开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备用账户。第四,规定支付机构应确定自有资金账户,用于结算手续费和其他自有资金。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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