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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宣布对6家机构进行收购,其中包括4家保险机构,即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产保险)、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保险)、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安财产保险),以及2家信托机构,即新纪元信托有限公司和新华信托有限公司..

天安财险等四保险机构触发监管条件,遭银保监会接管为期一年

其中,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个保险机构触发了《保险法》第144条规定的监管条件。根据对蓝鲸保险的检查,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接管: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

天安财险等四保险机构触发监管条件,遭银保监会接管为期一年

根据2020年第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天安财产保险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1.7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7.24%;华夏人寿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3.83%和130.26%;天安人寿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2.01%和128.27%;易安财险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1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5.19%。

天安财险等四保险机构触发监管条件,遭银保监会接管为期一年

为保护保险活动和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监会因监管条件触发,决定实施监管。接管期限为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可依法适当延长。银监会将派出一个接管小组。

自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机构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所有相关职能由接管组承担。接管组行使被接管机构的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被接管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购集团委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了六个托管集团,分别委托天安财产保险、华夏人寿保险、天安人寿保险、怡安财产保险、新时代信托有限公司和新华信托有限公司

天安财险等四保险机构触发监管条件,遭银保监会接管为期一年

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称,托管小组由来自包括CPIC财产保险在内的六家托管机构的专业人士组成。托管团队严格按照接管团队的要求和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公正履行托管职责,全力帮助托管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经营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托管机构与被托管机构之间应建立利益冲突防火墙,以避免争夺客户资源和不正当关联交易。

天安财险等四保险机构触发监管条件,遭银保监会接管为期一年

关于接管后的工作原则,银监会主要提出了五个方面,包括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托管工作;坚持维护稳定,保持公司正常经营,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和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分类政策,根据每个公司的不同风险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坚持市场化,发挥专业中介机构作用,努力推进被接管机构市场化重组;坚持确保底线,确保没有系统性金融风险。

天安财险等四保险机构触发监管条件,遭银保监会接管为期一年

银监会强调,接管后,被接管机构将继续照常运营,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接管而发生变化。收购团队将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稳定运行,依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产品问题,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可以购买天安财产保险等六家机构正常销售的金融产品。被接管的六个机构能够正常运作,没有中断。消费者不需要做任何额外的事情,保险业务照常进行,接管前签署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天安财险等四保险机构触发监管条件,遭银保监会接管为期一年

此外,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中国保险业的总体情况,表明保险业总体稳定,风险完全可控。数据显示,2020年1-5月,保险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为9555亿元,同比增长171%,行业现金流量充裕。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末,银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审核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5%和234%,远高于100%和50%的监管要求,全行业偿付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四家保险公司的风险不影响保险业稳定运行的大局。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天安财险等四保险机构触发监管条件,遭银保监会接管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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