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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吴晓彤

为进一步落实《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中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推动新三届董事会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实施,最近,中国证监会起草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指引(第10号)》十、《部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第十、《部分上市公司中期报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指引第号》十、创新型上市公司中期报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指引》第号十、上市公司选定层次季度报告(以下统称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格式五大标准),并征求公众意见。

证监会就新三板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此次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格式五项标准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选择、创新和基层三个层面的信息披露要求依次分级和降低;第二,注意不同层次内部规则的衔接。中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低于年度报告,高于季度报告;第三,在新三板现有监管规则的基础上,上市公司的制度理念应予以借鉴,以充分体现上市公司的特点。

证监会就新三板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格式的五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并在完成程序后发布实施。

(编辑乔传川)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证监会就新三板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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