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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据中国检察院网报道,2020年6月22日,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宝祥。

经医院检查,发现:

2003年至2019年,被告张宝祥在担任长春市商业银行行长、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吉林银行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承包、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他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

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被提起公诉

张宝祥,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于吉林省六合市。1986年7月加入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位。

1993年2月,任长春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

1998年8月,任长春市工商局宽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0年12月,任长春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律委员会书记、监事会主席;

2002年6月,任长春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兼行长;

2006年1月,任长春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6年8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6年11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12月,他担任长春市宽城区委员会秘书;

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办)党组书记、主任;

2014年7月,他担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2019年11月,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被免职。

(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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