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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赵百志南)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16日在财政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明确提出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调。具体标准如下:贫困地区(包括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和我国14个集中连片的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由不超过lpr+300bp降至lpr+250bp,中西部地区由不超过lpr+200bp降至lpr+150bp,东部地区由不超过lpr+100bp降至lpr+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经发放并签署但尚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三部门:适当下降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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