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8字,读完约1分钟

4月15日,记者获悉,《江苏省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实施方案》已于近日下发至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该计划,由省、市、县三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执行的10%的国有股权,应作为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一种手段进行转让。(21世纪经济报道)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江苏新规: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股权10%划入社保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11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