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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敖蓉)4月1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派员王斌在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入境人员检查和调查的精细化管理策略。一、入境人员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这些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应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如果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送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诊断和治疗。第二,非“四类”人员应在入境点所在省份进行为期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他们可以自愿自费接受实验室检测,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他们可以在第三天和第五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同时,他们可以在第五天再次进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如果以上三项测试均为阴性,他们可以选择在进行了七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后回家,然后再回家进行七天的医学观察。第三,对于不属于“四类”或上述非“四类”,但被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的移民,需要接受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两次核酸测试之后,这两次核酸测试之间的间隔是24小时,并且只有在两次测试都是阴性之后才能释放隔离。(经济日报记者严蓉)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国家卫健委介绍对入境人员分类开展核酸检测管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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