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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官方网站20日报道,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人才定居相关政策的通知》,其中包括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才可以申请定居,该通知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来苏州就业的人员有三种类型,他们可以在人事档案移交后申请落户,包括在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获得教育部学位认证的人员、全日制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博士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5岁,硕士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教育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5岁。
《通知》还公布了已在苏州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的安置条件。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留学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一流的条件之一;具有学士学位(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的二级条件之一,年龄不超过45岁。
上述人员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根据条件申请结算。
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三级,年龄不超过35岁,在苏联有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滞纳金)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在人事档案移交后申请结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可以将其配偶和未成年及失业的未婚子女转移到合法稳定的住所,但其登记的永久住所除外。
封面图片来源:中国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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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苏州放宽落户条件:本科直接落户 专科需缴半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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