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25字,读完约1分钟

2006年3月20日——北京对入境防控有了新的要求。从各口岸进入北京的人员在入境前,应主动如实申报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行程、到达机场和火车站的时间等。14天内有医疗经验的,还必须提前报告就医情况,不如实报告、隐瞒病史或境外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中国发布丨北京:境外人员进京前应向单位和社区报告 瞒报等将追责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今天在北京举行的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宣布。

陈蓓强调,入京人员到达北京后,应主动到各站的集合点集合,签署承诺书,统一集中观察14天,费用自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家观察时,必须如实申请,经过严格检查和评估后,可以在家观察。已经进入北京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政策,及时报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及时就医,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

中国发布丨北京:境外人员进京前应向单位和社区报告 瞒报等将追责

(编辑:郭泽汉)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中国发布丨北京:境外人员进京前应向单位和社区报告 瞒报等将追责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102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