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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财委办[2020]1号)的要求,3月20日,正式成立了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地方协调机制(以下简称“深圳协调机制”)。
据悉,深圳协调机制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日常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承担。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邢育静担任深圳协调机制召集人。深圳银监局局长李、深圳证监局局长、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杰、外汇局深圳分局副局长李、深圳市发改委副主任曾彭剑、深圳市财政局副局长为深圳协调机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地方司法部门、相关区(新区)政府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协调机制会议。

深圳协调机制以引导和协调为导向,不改变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和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安排。主要承担以下职责: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的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经济效率;促进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区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财务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据悉,下一步,深圳协调机制将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则,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重点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和复产金融支持,坚决打赢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攻坚战,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积极作用。 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一示范区和前海蛇口自由贸易区,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为深圳经济优质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深圳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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