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15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网财经8月14日电(记者牛鹤)近日,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件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徐州乐山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沛县康源药房因药品违规被警告。
根据处罚决定,2020年7月14日,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徐州乐山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沛县康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药店经营的药品进行了抽样验证。
执法人员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中获得药房营业场所和区域的批准图纸后,发现有59种药物,如奥美拉唑肠溶片(14391235)和孟鲁司特钠咀嚼片(s039933),存放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准的营业场所外二楼的房间内。执法人员要求药店提供上述药品的供应商资格和购买单据,但药店无法现场提供。

2020年7月16日,徐州乐山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沛县康源药房委托王明明到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王明明承认该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不包括该药店的二楼,并表示二楼的现场检查确实不是一个经批准的营业场所。那些药品是一次性订购的,暂时存放在二楼,因为售货员说数量大,价格便宜,考虑到它们是常用药品。

王明明提供了六种药物的购买单,如奥美拉唑肠溶片(14391235),并说其他经执法人员核实的药物是从制药公司购买的。由于品种多,购买时间早,它们已被清理干净。他们没有要求、检查和保存供应商的相关文件,也没有按照规定保存销售凭证。他们也忘记了自己是哪家具体的制药公司,所以他们不能提供相关的资质资料,如购货单。这些药物,

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天空调查显示,徐州乐山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沛县康源药房成立于2015年5月,隶属于徐州乐山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由杨负责。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徐州乐善堂医药连锁公司沛县康缘药店违规 被警告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192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