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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顺德人邓青香来说,房子的电气化从重建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困扰着他。这个工人绑了钢筋,他的妻子挂了衣服。他用一支电笔测试了他的墙壁、地板、花和铁门,发现到处都有微弱的电流。对于普遍存在的弱电问题,邓认为罪魁祸首是他家附近经过的高压线空,于是将佛山供电局告上法庭。最近,禅城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邓不能证明他的家庭电气化与高压线有联系。一审驳回了他的要求。

一个住在广东“电力房”的市民经常触电,并以停电为由起诉供电局。

奇怪:房子收费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邓一直住在龙江镇洞头路15号的一栋两层小楼里。后来,当他的儿子娶了他的儿媳妇时,邓决定给房子加一个三楼。

邓的房子于2002年重建,并于次年竣工。房子的高度从7.4米上升到10.8米。他强调,房子的重建是由龙江镇土地局审查的。

然而,从重建的那一刻起,邓就发现他的房子是不正常的。当建筑工人捆住钢筋时,他们发现有微弱的电流流过钢筋。新房子建成后,他的爱人在晾衣服时突然感到触电& hellip& hellip经历了各种奇怪的现象后,邓拿起电笔进行测试,发现只要他家三楼的植物、衣架等东西在雨天都能通电,他新建的三楼就变成了一个奇怪的电屋。每年4月和5月返回南方时,电气化将特别严重,一般为24伏左右。邓对说:

一个住在广东“电力房”的市民经常触电,并以停电为由起诉供电局。

邓说,加建三楼的房间原本是为他的曾孙准备的,但由于怕电,邓让他的曾孙住在二楼。邓的小孙子在2011年3月出生后,他担心电房会影响他的小孙子的发展,所以直到最近才把他送到亲戚家住。

经过多次试验,电气化的奥秘仍未解开。

根据设计规范,220千伏输电线路与建筑物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6米,最小净距空不小于5米。

2003年,邓委托顺德一家测量公司对其房屋进行测量和测绘,反映所涉及的高压线与原告房屋最近角落的垂直距离为5.564米,小于规定的6米。

2010年11月23日,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测试研究所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电磁强度测试,得出电场和磁场值合格的结论。

2012年5月,佛山供电局委托佛山市南海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电线和房子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是5.9米,垂直距离是7.26米。同月,电力系统电磁兼容和电磁环境研究监测中心受委托对该房屋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一个住在广东“电力房”的市民经常触电,并以停电为由起诉供电局。

业主:高压线引起的问题

邓·青香怀疑这是由于一根高压线穿过他们房子的侧面造成的。邓高压线路——江延线,是从佛山市南海区220千伏南海变电站到江门市鹤山220千伏变电站的高压线路。该电力线由广东省电力厅于1986年9月架设,2010年2月移交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运行维护。

一个住在广东“电力房”的市民经常触电,并以停电为由起诉供电局。

自那以后,邓多次向佛山供电局投诉,理由是高压线对他的人身健康有安全隐患。

供电局:符合国家标准无害

邓请求法院责令佛山供电局立即停止高压线路及其他设备对邓一家造成的安全隐患和人身伤害,消除危害。

在法庭上,佛山供电局回应说,邓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家的电气化与江延线有关。

佛山供电局还表示,姜堰线自1986年开始运营。邓在2002年只建了更多的房子,导致房子和高压线之间的距离缩短。这也是因为邓青香没有尊重高压线的优先权利,也没有自己建造更多的房子。邓应该承担责任。

判决:原告因证据不足败诉

经审理,禅城法院认定原告邓因与佛山供电局发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佛山供电局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邓引用的证据既不能证明被告佛山供电局有过错或违法行为,也不能证明佛山供电局对其造成了实际损害。据此,法院近日驳回了邓的诉讼请求。

一个住在广东“电力房”的市民经常触电,并以停电为由起诉供电局。

一审判决后,邓觉得即使没有新的证据上诉也不可能胜诉,他放弃了二审。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一个住在广东“电力房”的市民经常触电,并以停电为由起诉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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