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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3月17日电(记者周文冲)17日,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来渝和返渝人员的疫情防控,并明确要求所有来渝和返渝人员都要进行体温和核酸检测。检验结果无异常的入境人员应按规定进行14天的集中或家庭医学观察,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本人承担。

通知要求,所有来重庆和回重庆的人首先要进行体温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异常的要送到指定的医院按规定处理。对于检测结果无异常的人员,从疫情严重的国家返回的人员,以及过去14天居住在疫情严重的国家的人员,将集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从非疫区国家或地区来到重庆并返回重庆的人员将接受为期14天的家庭医学观察,并纳入社区卫生管理。如果他们不具备家庭医学观察的条件,他们将接受集中医学观察。过境人员经重庆前往其他省(区、市)的,应将过境人员信息上报目的地省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并进行14天的控制性过境或当地集中医学观察。

根据通知,自3月17日起,来重庆并返回重庆的人员将在集中医学观察期间支付住宿和交通费用。在检测和医疗费用方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申报或结算;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自理;对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救助。

通知强调,从国外来到重庆和返回重庆的人员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和居住史,对拒不配合或故意隐瞒、谎报,造成疫情扩散或有严重扩散危险的,依照有关刑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重庆:重点入境人员集中医学观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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