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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互联网账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闫志宏、闫惠英

微信公众号和颤音号可以转移吗?淘宝店可以转让和继承吗?.....在网络时代,我们拥有越来越多的虚拟财产,如何依法保护这些虚拟财产?

刚刚通过的《民法典》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了“虚拟财产”的概念,指出“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

据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虚拟财产的保护仍然需要改革和不断探索。

虚拟财产的范围越来越广

随着互联网与现实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虚拟财产的范围也逐渐扩大。除了与“钱”直接相关的淘宝或支付宝,如手机游戏账户、微信公众账户、颤音号码、虚拟货币,甚至存储在云中的数据,都有一定的资产属性。

——网上商店和交易账户、游戏账户和虚拟货币。“从上大学开始,我就开始玩各种大型网络游戏,并投入大量资金购买游戏设备。去年上半年,我的游戏账户一转手就卖出了4000元。”江西南昌市民王(音)告诉记者,她认识很多拥有数万元游戏账户的朋友,有些人甚至专门出售游戏账户。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福建盈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认为,游戏账户、网店、虚拟货币等。,虽然它们只存在于虚拟的空房间中,但客观上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或交易价值,应被视为虚拟财产。

——具有公共传播属性的平台账号,如微信公众号、颤音号,有一定数量的“粉丝”。“流量就是现金”,拥有一定数量“粉丝”的公共传播账户具有“实现流量”的能力,因此也应被视为虚拟财产。记者从公关行业了解到,目前,一个拥有约100万“粉丝”的美女颤音以约1万元的价格发布了一段植入广告的短片;对于一个拥有约100万“粉丝”的微信公众账户来说,在标题和非标题上投放广告的成本分别约为5万元和3万元。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存储在云中或设备中的数据。在大数据时代,一些企业存储在云或设备中的数据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应被视为虚拟财产。

据记者调查,随着新兴互联网平台的兴起,虚拟财产的范围正在逐步扩大,法律保护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在离婚诉讼中如何继承虚拟财产,如何确定夫妻共有虚拟财产的分割,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困难。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继承和保护的障碍是什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虚拟财产的种类和应用场景越来越丰富,但相应的法律制度建设却没有跟上。

——一些网络平台长期使用“霸王条款”限制用户保护虚拟财产,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认定和质证问题。“用户账户的所有权属于本平台”“因出借、泄露或挪用账号、密码等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用户承担”……这是互联网平台用户服务协议的内容。记者调查发现,许多互联网平台都有类似的“霸王条款”,其中大部分都是“不可协商的”,这使得用户处于严重的不平等地位,为用户今后维护自己的权利制造了很大的障碍。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一些虚拟财产的合法性需要进一步澄清。以近年出现的虚拟货币为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2013年原“党的三次会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货币的法律地位。中国银行法律研究协会会长肖莎表示,当现行法律法规不承认某些虚拟财产的合法性时,这类虚拟财产在被追求或继承时将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的价值近2000元的游戏设备在二手交易平台上私下出售时被骗了。在向平台的客户服务人员报告后,他们表示无法检查和保护虚拟产品的交易。”一位游戏玩家告诉记者,“即使我把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发给客服人员,也无济于事,然后这种情况就会消失。”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的本质仍然是云数据,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难以证明。肖萨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当法院认定用户账户中的虚拟货币或道具是“为生活需要而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时,用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但是,如果法院认定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用户需要就“平台责任造成的虚拟财产损失”提供证据,这在客观上增加了保护虚拟财产中维护用户权利的成本。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保护仍需“筑起一道高墙”

据了解,一些国家已经成功地继承了虚拟财产的先例。2018年7月,德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一名母亲申请继承其已故女儿的在线社交平台账户,并认定该账户是遗产的一部分,从而裁定该母亲可以继承该账户。

法律界认为,虚拟财产数量的增加是未来社会的必然趋势。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推进虚拟财产保护。

北京安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芯蕊表示,平台起草的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的标准条款,如明显不公平,应视为无效条款。“例如,由于平台不合理地免除了其对用户账户安全的责任,因此‘账户被他人窃取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用户承担’的约定可能被法院认可,相关条款可能被视为无效。”业内人士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平台格式合同进行专项检查,将不符合条款的内容告知社会,并要求平台限期整改。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北京支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认为,虽然网络平台上的大多数网络账户都规定用户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网络账户的使用权也可以被视为虚拟财产。他建议立法和司法机关今后可以继续探讨虚拟财产的具体范围和性质,从而为具体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此外,一些专家建议,侵犯公民虚拟财产的犯罪应被视为财产犯罪。“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些判例表明,当用户的虚拟财产受到侵害时,法院将认定这种行为是计算机犯罪而不是财产犯罪,这就导致虚拟财产的所有人无法追回丢失或被盗的资产的一定可能性。”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燕东说。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网络账号、虚拟货币、游戏道具……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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