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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6月4日,为适应银行保险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和统一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银监会近日发布了《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程序规定》增加了暂停和恢复审查的程序,明确了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申请听证的权利和程序,并增加了文件传递的方式。

银保监会规范行政许可:增加中止、恢复审查程序

据负责人介绍,现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银监会令第1号,2006年)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监会令第2号,2014年)的许可程序规定存在程序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为规范和统一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许可实施行为,适应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要求,促进行政许可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程序规定》。

银保监会规范行政许可:增加中止、恢复审查程序

该负责人介绍说,首先,《程序规定》增加了暂停审查和恢复审查的程序。存在“申请人或与相应行政许可事项直接相关的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已被行政机关调查,或已被司法机关调查,尚未结案且对相应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影响”等情况。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或者决定机关可以中止审查,恢复审查。

银保监会规范行政许可:增加中止、恢复审查程序

其次,明确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和程序,进一步保证行政许可程序的完整性和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权利保护的全面性。

此外,在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向申请人递交相关文件、申请人提交书面说明的文件传输方式中,增加了“电子传输”,以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促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发展,提高银监会行政审批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银保监会规范行政许可:增加中止、恢复审查程序

该负责人表示,在《程序规定》明确中止审查程序后,如果申请人和与相应行政许可事项直接相关的人涉嫌违法违规且尚未确定,可以中止审查程序,以避免对审查结果产生相应的不利状态。影响和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当需要进一步解释相关规则时,特别是在法律滞后的情况下,也可以留出时间进行法律解释和研究,以确保许可决定的科学性和审慎性。此外,有必要规定恢复审查程序,以确保在暂停审查消失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和有效的保护。(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银保监会规范行政许可:增加中止、恢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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