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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韩)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优质发展,在中国保监会指导下, 中国保险协会(以下简称“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医师协会”)修订了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中疾病定义使用规定》,并征求了保险业的意见,形成了《重大疾病保险中疾病定义使用规定》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保险协会和医师协会负责人表示,随着医疗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现行规范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的需要,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据了解,此次修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了轻度疾病的定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和中风后遗症这三种核心疾病根据其严重程度分为严重疾病和轻微疾病。通过科学分类,新的重症定义标准充分适应了医疗诊疗技术的发展,将一些过去是重症,但现在诊疗费用低、预后好的疾病定义为轻症,使得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更加适合大病保险市场的实际发展,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
第二,增加疾病数量,适度扩大保护范围。新版本的重大疾病定义标准以重大疾病评估模型为基础,对严重程度进行量化,并结合定义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的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改进和扩展为28种重大疾病和3种轻微疾病,适度扩大了保护范围。
三是扩大疾病定义的范围,优化其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新版本的严重疾病定义扩大了四种疾病的覆盖范围,包括主要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旁路移植、心脏瓣膜手术和主动脉手术,并改进和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和其他疾病的定义。
记者了解到,此次社会公众咨询是保险协会和医生协会联合开展的定义修订咨询的第二阶段。下一步,保险协会和医师协会将继续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依托医师健康管理委员会、医师健康保险委员会等专业机构,进一步完善修订定义规范的内容,做好修订定义规范的最终评审、发布、解释和实施工作,共同探索建立和完善重症疾病定义规范修订的长效机制。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保险业协会联合医师协会就重疾定义使用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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