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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科学技术板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学技术板块再融资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的用途、发行和上市的审核登记程序以及信息披露要求。

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简易程序

《再融资办法》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应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的科技创新领域。筹资项目实施后,将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新的横向竞争或明显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此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简易程序

《再融资办法》优化了发行和上市的审批和登记程序。首先,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并明确决议的具体内容。第二是尽量缩短审核和注册时间。交易所的审核期为两个月,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期为十五个工作日。三是设立“小而快”融资的简易程序,交易所在两个工作日内受理,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入账的决定。

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简易程序

《再融资办法》提出了更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首先,规定上市公司应以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当简明、清晰、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是明确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和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义务和责任。

三是根据科技板块公司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内容,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第四,根据《证券法》的修订,针对特定对象发布的信息披露要求得到进一步完善。规定上市公司在申请证券发行登记后至公开发行前,应当披露公司的发行文件,供公众查阅。(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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