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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浙江省培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第一贷款人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第一贷款人财务素质相对较弱、管理规范、信贷准入条件相对不足的情况,建立差异化的信贷管理体系,建立专门的审批渠道。同时,鼓励银行业机构增加对首贷户的积极考核激励,将首贷户的扩张指标纳入内部考核,并通过内部转让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完善首贷人尽职豁免机制,适度提高普惠小微企业首贷不良率容忍度,充分调动基层银行首贷人拓展积极性。
该计划提出深化“合作银行”建设,强化全过程、渐进式金融服务和咨询培育。鉴于第一贷款人的金融质量相对较弱,指示辖区内银行机构建立“非第一贷款人-第一贷款人-合作客户”的渐进式金融服务路径,为第一贷款人提供全程渐进式金融服务。对于纳入储备池的非贷款户,配备一名特别账户管理员;对于获得贷款的第一批贷款户,建立配套的金融服务方案。多维度加强对第一贷款户的引导和培育,从源头入手,帮助第一贷款户提高信用管理基础,培养金融知识,普及金融风险,鼓励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树立客观的债务管理理念。
鉴于第一贷款人的风险相对较高,抵押品相对缺乏,该计划通过金融激励和风险补偿、担保和保险信用增强等手段,提高了银行的贷款热情和第一贷款人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推进合格领域小微企业贷款扩张,建立层级递进的积极激励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将银行机构首个贷款账户纳入各地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支持评估。鼓励试点市县(市、区)在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中,充分利用专项金融资金,对首次贷款人的贷款、担保和保底保险给予金融支持。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策性担保保险公司深化合作,加快开发专为首次贷款人服务的担保产品和担保保险产品,探索为首次贷款人提供批量担保,加大对首次贷款的支持力度。
该计划指导辖区内银行机构通过金融技术授权和大数据分析,为小微企业首次申请贷款提供便利。充分依托浙江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挖掘分析支付数据、政务数据、业务数据等“备选数据”,全面提升“第一贷款人”的对接效率和风险评估准确性。为第一贷款人开发专属风险评估模型,为非贷款企业探索“贷前”机制。
据悉,2020年1月至5月,浙江(不含宁波)银行业新增首次贷款企业约4万家,同比增长39.5%。下一步,浙江银监局将加强对辖区内银行业首贷户的持续跟踪、监控、分析和监管指导:一是探索建立科学的首贷户监控分析体系。首次获得个人商业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将纳入监测范围,以充分反映首次贷款户的工作状况。二是进行监控和通报。各级监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各条线、各地区首贷户的扩大情况,加强对工作进度落后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加大对首贷户工作成效的评估和应用。将银行机构第一贷款人情况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估和各地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支持评估。第四,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同时,我们将加强对首次贷款人欺诈行为的甄别和处置,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有效提高首次贷款人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浙江多部门联动体系化推进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 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首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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