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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了《关于做好支持企业在COVID-19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和协调劳动关系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进一步支持企业在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

通知要求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必要督促企业履行在法定隔离和医疗期间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义务,并根据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收入灵活支付在家工作的员工的工资。对因疫情延误复工或未复工,利用各种假期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主动指导工会或企业职工代表与企业协商,并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生活费。

全国总工会: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

关于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和孕期正在哺乳的女职工的权益,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协助企业及时安排补休。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将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推动落实中央政府提高防疫人员工资待遇的政策,协助组织疫情结束后的免费健康检查和治疗疗养;关注特殊时期女工权益,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怀孕和哺乳期女工在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和工作时间。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全国总工会:企业应按正常标准向在家上班的职工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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