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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记者从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了解到,自19日防治肺炎以来,郭谋谋等三人故意隐瞒出行和活动轨迹等信息,导致疫情蔓延,造成许多密切接触者感染等严重后果。

2020年1月17日至1月20日,迁西县COVID-19疑似肺炎患者郭某在武汉停留4天。当我回到黔西住在我岳母家的时候,我去市场购物,去亲戚朋友家吃饭,然后在防疫人员调查期间隐瞒了我去过武汉的事实。

郭的行为导致40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其家人被诊断患有COVID-19肺炎。目前,郭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黔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020年1月13日至1月18日,遵化市COVID-19肺炎确诊病例夏某赴云南进行团体旅游。回到遵化市后,我和很多人出去吃饭,还去了公共浴室。云南省旅游局告知旅游团,武汉有一例确诊的COVID-19肺炎病例,但仍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前往诊所和医院治疗。

隐瞒实情致多人感染患病 河北唐山3人被依法查处

在对疫情防控人员的调查中,夏某故意隐瞒自己的行踪和密切接触者,导致20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2名密切接触者被诊断为COVID-19肺炎,1名密切接触者被诊断为疑似COVID-19肺炎。现在,夏谋谋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遵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隐瞒实情致多人感染患病 河北唐山3人被依法查处

滦南县刘某某(未感染COVID-19肺炎)于2020年1月20日到武汉分娩。回到滦南县后,他隐瞒了去过武汉的事实。刘某主动承认去过武汉,回到滦南县后没有回家,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滦南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实施行政处罚。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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