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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8日电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消息,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7日发布了《关于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的意见》。对于因法律隔离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应引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于春节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员工,应指示企业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人社部:春节延长假期间上班先安排补休

《意见》提出鼓励协商解决再就业问题。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到达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员工,要引导企业积极与员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安排员工在家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企业自有福利假等其他休假方式。要引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和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

人社部:春节延长假期间上班先安排补休

根据《意见》,鼓励弹性工作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集中,有必要鼓励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实施弹性用工措施,并通过错时上下班和弹性通勤等方式与员工协商弹性安排工作时间。在保证职工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引导企业与工会协商,职工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以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不受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人社部:春节延长假期间上班先安排补休

《意见》规定要引导和规范就业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引导企业充分了解员工采取的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要求企业不得终止受相关措施影响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的劳动合同,也不得在此期间返还派遣的员工。按照企业复工的规定,引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复工。对于不愿复工的职工,要引导企业工会宣讲防疫政策的要求和复工的重要性,积极说服职工及时复工。对劝说无效或因其他不正当原因拒绝复工的,引导企业依法处理。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方式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裁员的企业,应引导企业制定裁员计划,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人社部:春节延长假期间上班先安排补休

《意见》指出,它支持在不返回工作期间就工资和福利进行谈判。在受疫情影响的延期复工或不复工期间,对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或其他利用各种假期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与员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

人社部:春节延长假期间上班先安排补休

《意见》提出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福利待遇。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人员,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员工协商,通过调整工资、轮换岗位和缩短工作时间来稳定工作;对于暂时无力支付工资的,应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人社部:春节延长假期间上班先安排补休

《意见》规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应当得到保障。对依法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应引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于春节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员工,应指示企业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人社部:春节延长假期间上班先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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