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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丹编辑孙芳

3月7日,第一批创新创业型企业债券信用保护合同正式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相关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为发行人提供了“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合同”的综合解决方案,为双创公司债券的融资保驾护航。

首批信用保护合同的参照单位为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和江苏晶源环保有限公司,均为创新创业单位;参考债券分别为19龙腾01和19京源01,均为创新创业型公司债券。这种债券是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创新型创业公司的一种特色债券品种。鉴于中小企业的低评级和发行债券的困难,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为两种债券订立了信用保护合同,这也是资本市场为创新型和创业型公司债券创造的第一个信用保护工具。

首批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信用保护合约落地

东吴证券固定收益总部创新业务部负责人胡俊华表示:“这两家公司都是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没有评级,发行债券存在一定困难。东吴证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支持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导下,创新了公司债券信用保护工具,保护了两种债券的信用风险,解决了投资者信用风险匹配问题。它增强了投资者信心,提高了债券发行效率。”

首批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信用保护合约落地

据东吴证券固定收益总部创新业务部罗福川介绍,3月7日,龙腾光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1000万元非公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19龙腾01),期限为一年;东吴证券同时创建了一个1000万元的信用保护合同,由两家金融机构各认购500万元,信用保护合同的期限也是一年。同日,靖远环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期限为两年的1000万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19靖远01)。东吴证券同时创造了100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保护合同,由一家金融机构认购。信用保护合同持续了两年。

首批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信用保护合约落地

上述业务的顺利落地为创新型创业公司的债券融资增加了护航工具,也是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创新型创业企业发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又一创新举措。

此前,外汇债券市场于去年11月2日启动了信用保护合同试点工作。国泰君安和中信证券依靠其承销的交易所民营企业公司债券与投资机构签订了信用保护合同。去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推出了由第一证券公司和证券公司共同打造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今年1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相关规定,标志着交易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进入正常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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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国鑫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深湾宏远、浙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城证券、方正证券、郭进证券相继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向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招商局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CICC、中信建设投资等7家证券公司发出信函,允许它们在银行间市场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在交易所市场开展信用保护工具,开展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信用衍生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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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参与者认为,发展外汇债券市场的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有利于优化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和产品结构,完善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定价机制。随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正常运行,预计将有更多的民营企业受益。

来源:时代品牌网

标题:首批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信用保护合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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