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23字,读完约5分钟

8月1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网络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廉租住房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至8月18日17:00。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短租的范围,即“以城市国有土地上住宅小区的房屋为经营场所,按日或按小时收取费用,提供住宿和休息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短租住房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

首先,明确短租住房的经营条件。也就是说,应当取得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这符合社区管理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征得建筑物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此外,房屋还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北京拟规定:小区对外短租,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

二是明确短租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根据规定,短租房屋的经营者在入住前应当面核对住客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立即通过指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包括: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居住时间、有效联系方式等。

北京拟规定:小区对外短租,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三,明确互联网平台验证的责任。规定短租房网上发布平台应对短租房经营者提供的业主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安全责任保证书等资料进行核实,现场查看房屋状况,对经营者的身份进行实名登记和认证,对订单签约人和实际入住人的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进行逐一登记,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入住人和房屋信息。

北京拟规定:小区对外短租,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

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关于短租住房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所有相关单位:

为加强短租房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拟规定:小区对外短租,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

一、本通知所称短租住房,是指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住宅区内,利用房屋提供住宿和休息服务,按日或按小时收取费用的营业用房。

二、经营短租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区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的决定;

(二)取得出租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三)房屋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和卫生安全条件;

(四)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没有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征得建筑物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

三、短租住房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短租住房信息,应当向互联网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在小区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

(二)所有者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明;

(四)出租房屋所有人同意短租房屋使用的书面材料;

(五)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六)经营者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保证书的书面材料。

四、互联网平台提供房屋信息短租发布服务,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核实房屋经营者提交的短租材料;

(二)登记房屋详细地址,并当场检查房屋状况,确认符合相关规定;

(3)登记审核短租房屋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完成实名身份认证,并逐一登记交易指令签署人和实际占有人的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

(四)按照公安和房屋建设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居民和房屋信息。

互联网平台在收集和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协议的规定,不得泄露、篡改或损害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征集人同意,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五、互联网平台不得为下列短租住房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一)经营者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者验证失败的;

(二)位置和面积与实际或权属证书记载不符的;

(三)图片和配套设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四)旅馆业使用规定。

6.短租房屋的经营者应在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客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立即通过指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包括: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居住时间、有效联系方式等。

短租房屋经营者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七、住宿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经营者和互联网平台登记申报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不得利用短租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八、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发现住宅区内有违法短租房屋的,应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属地街道、社区报告。

九、住房建设(房管)、公安、网络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廉租住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监督检查。

十、短租房屋出租人、短租房屋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租赁登记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反恐怖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互联网平台不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向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依照《网络安全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互联网平台未能核实短租房屋经营者提交的相关材料的,按照《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短租房屋存在其他违法情形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北京拟规定:小区对外短租,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全球新肺炎疫情实时查询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北京拟规定:小区对外短租,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18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