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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继续过重,包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内的许多金融机构在监管当局的大力推动下,相继收到罚款。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最近,吉林省的三家国有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和吉林银行,都有分行涉嫌违法违规,监管当局在同一天共罚款175万元。
8月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披露了三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分别有分支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并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南街支行因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被吉林省银监局罚款15万元。
交通银行长春亚泰支行因处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被罚款30万元。同时,银行的直接责任人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的警告。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处罚决定是在2020年8月3日做出的,蓝鲸金融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了解到,8月6日,吉林银监局公布了11份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均为吉林银监局3月3日做出的处罚决定,包括中国银行吉林分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和平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

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中国银行吉林分行存在信用卡专门支付分期付款业务且未能有效落实信用担保条件的事实,被罚款20万元;同时,分行营业部对上述违法事实负有直接责任,并受到警告等行政处罚。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的处罚案例是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使用没有得到有效监控。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吉林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作出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和主要承担责任,并被给予警告和罚款共计1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也因在信贷业务层面违反法律法规被罚款20万元。具体案例是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质押贷款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创新存款产品。
中国银行长春金隅支行因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调查中严重失职被罚款20万元。此外,吉林银行长春和平支行因贷前调查未尽职被罚款30万元。
一些资深业内人士对蓝鲸金融表示,近年来,信贷业务一直是监管和处罚的重灾区,票据业务违规操作屡禁不止。据悉,自2018年以来,对银行信贷管理、影子银行和跨金融业务风险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信贷资金的强力监管将逐步成为常态。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涉信贷业务、票据业务等违法违规,吉林省多家银行分支机构单日遭罚共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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