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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7个部门发布了《海港收费清理规范行动计划》,明确表示到2022年,科学、规范、透明的收费机制将基本形成,港口服务效率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环境将显著改善,进出口合规成本将显著降低。
该计划指出,港口收费政策应进一步完善。实施将货物港口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降低20%并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政策。进一步降低和整合港口收费,研究将港口设施保安费纳入港口经营包干费。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进一步扩大船舶自主使用拖船的范围。研究推进货运港口收费改革。根据形势的变化,对《港口收费办法》进行了修订。实施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免税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政策,并在2020年港口建设费到期后研究明确相关政策。
计划中提到建立港口收费监督检查调查制度。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建立成本监审制度,全面及时地开展成本监审,将成本监审结果作为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必要时,对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进行成本调查,为制定相关政策和合理规范市场行为提供依据。
方案要求,规范和引导航运公司的收费行为。充分发挥国有大型航运企业的主导作用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推动航运企业合理调整航运收费结构,规范和简化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附加费,严格执行运价备案制度。鼓励中国航运企业通过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和联盟,拓展国际物流业务,引入竞争,降低运输成本。
该计划建议加强对航运代理和货运代理收费的监管。规范船舶代理和货运代理的收费名称和服务内容,推进收费项目的精简,进一步规范船舶代理和货运代理的明码标价行为。
明确规划,规范港外堆场收费。加强对香港以外场地收费行为的指导和规范。推动堆场规范洗修箱、二次吊箱等作业标准和收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打击非法收费行为。
该计划指出,收费清单制度需要改进。进一步加强收费清单制度,对现有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并进行动态调整,使清单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清单外收费。探索建立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全国航运港口收费和服务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发布各航运港口各环节的收费和服务信息,便于货主比较选择和社会监督。
该计划提到,应进一步深化出院诉讼改革。全面清理口岸通关各部门设置的管理审批项目,进一步取消不合理或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项目。鼓励理货、拖轮、委托检验等市场经营者进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降低港口检验检疫费用。促进政府购买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市场化提供的服务事项。缩短口岸进出口边境和单证的合规时间,提高通关效率。继续推进港口、海关、铁路、民航、银行、保险等信息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提升进出口贸易数字化水平和智能化管理能力。
该计划要求加强监督和检查。继续加强对航运港口收费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查处强制服务和收费、不规范明码标价等违法收费行为。重点查处港口、检验检疫等方面不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的行为。
该计划建议进行简化收费模式的试点。选择部分大型港口开展试点工作,整合港口相关单位资源,清理简化收费项目,探索为货主提供一站式支付服务,并逐步推广。(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七部门:研究将港口设施保安费并入港口作业包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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