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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记者刘欢)国家港澳研究协会主任、空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龙飞14日接受新华社采访。在一次采访中,他说,所谓的“初选”延续了政治本质上“修复风暴”的“猜测”

田表示,反对派组织的所谓“初选”,是一种“拉票炒作”的退化和异化行为,是其一贯操纵“违法司法”在立法会选举中的再运用。香港没有政党法。在过去的选举活动中,各反对派政治团体制造声势和内部竞争的行为并没有违反香港法律,而是受法律保护的选举自由行为。然而,这次“初选”并不是任何一个政治团体的内部活动,而是一名商人,他因煽动非法“占领中国”而被判处16个月监禁,目前仍在保释中等待上诉。参与的政治团体的政纲主张被怀疑有严重的地方分治和“香港独立”的非法倾向,而实际操作过程是缺乏法律依据和公平标准的公开投票。显然,这是一场以“初选”为名的政治对抗,其中包含一场变相的“公投”,并涉嫌多项违法行为。它的特点是非法性、混乱性、误导性和宪法破坏性。

田飞龙:反对派策动非法“初选”破坏香港选举公平、挑战香港国安法

田龙飞说,这种恶化的所谓“初选”在政治上是激进的、不公平的,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和民意取向的误导和污染。第一,组织者的政治意图在于“捆绑炒作”,活动吸引和凸显的主要人群集中在地方激进派,这不仅完全排斥了爱国当权派,而且压制和包裹了传统的泛民主派,意图为地方激进派制造机会和曝光,使香港的选举政治走向极端;第二,操作极其粗糙,没有基本的法治理念,也没有资格确认等必要的程序环节。这是一种以“全民投票”为名,赤裸裸地破坏宪制的政治“投机”,企图欺骗香港社会和国际社会。传递非常错误的印象和信号,为外部干预提供材料和借口;第三,“初选”候选人,尤其是那些活跃的候选人,在参与选举过程中面临着“捆绑和招揽投机”的政治压力和dq(取消资格)的法律风险。经营者试图为后续的选举民主进程制造一些强制压力,使得受法律保护的选举进程提前被扭曲和污染。

田飞龙:反对派策动非法“初选”破坏香港选举公平、挑战香港国安法

“这次非法初选的法律性质和后果是严重的。选举民主,尤其是立法会的运作秩序,对“一国两制”、香港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有很大影响。特区政府必须认真判断、密切跟进和严肃处理,以确保公平选举和法治的权威。”田表示,非法“初选”的组织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在香港面临的挑战,特区政府必须研究如何运用新法律寻找证据和进行检控。如超出本地执法能力范围,可要求中央政府直接受香港国家安全局管辖。

田飞龙:反对派策动非法“初选”破坏香港选举公平、挑战香港国安法

田认为,非法的“初选”暴露出香港反对党仍有政治幻想和盲目倾向,在政治上和法律上挑战特区的宪政秩序,破坏“一国两制”,仍在发挥合法的一面,仍在谋求以“完全自治”为夺权目标。

田还指出,非法“初选”的组织实施也涉嫌违反当地的防疫限制、隐私规定和立法会/区议会关于公务场所的反挪用规定,有关执法部门必须跟进调查、处理和制裁。此外,对于参与“初选”的外来势力的干预,无论是前期的干预资金、网络的使用,还是近期的资金或技术支持,特区有关部门都应进行专项调查,锁定证据链,制定法律规则,起诉现有的违法行为,防止和制止外来势力继续干预和破坏,划定明确的法律界限,并规定与相关行为和威慑相称的法律责任。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田飞龙:反对派策动非法“初选”破坏香港选举公平、挑战香港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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