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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各省(区、市)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可以恢复旅行社和网上旅游企业经营省际团体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在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团体旅行和“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时不会恢复。旅游景区应继续实行“限量、预订、移峰”的要求,接待游客数量应由最大承载能力的30%调整到50%。在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旅游景区室内场所应通过预约和限时开放的方式开放。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19·19”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扎实做好“六个保障”,全面落实“六个保障”任务,促进旅游企业扩大复业和复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事项
(一)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各省(区、市)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可以恢复旅行社和网上旅游企业经营省际团体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在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团体旅行和“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时不会恢复。
(二)调整旅游景点限制的措施。旅游景区应继续实行“限量、预订、移峰”的要求,接待游客数量应由最大承载能力的30%调整到50%。在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旅游景区室内场所应通过预约和限时开放的方式开放。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各地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统筹做好旅游安全等工作。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旅游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要督促旅行社控制团队规模,做好行程管理,把防控措施落实到吸引、组织和接待游客的每个环节。网上旅游企业参照《旅行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序恢复经营。
(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地要创新发展理念,支持旅游企业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扩大复工规模,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行业组织应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旅游企业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三)加强旅游景区的开放管理。旅游景区周围应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引》的要求,加强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理。在重要的旅游景点、观景台、交通连接点、狭窄通道、门票和餐厅等。,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引导,引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四)树立文明旅游新风尚。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游客在旅游活动中遵守防疫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推广“共享餐制”、“公共筷制”等健康旅游新方式;加强对旅游者的宣传教育,引导旅游者注重卫生,拒绝游戏和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5)提高应急能力。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联系,加强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增强防控和应急能力。根据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及时发现新出现的问题并有效处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暂停相关业务活动。
(六)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各地要始终把好汛期旅游安全这一关,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加大对水上旅游项目的检查和指导力度,督促企业及时关注雨情预报和水情变化,密切关注舆论预测,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民怨严重的地区旅游;旅游团队一旦遭遇突发性洪水,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必要时暂停旅游业务活动。
我特此通知你。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7月14日
附件:旅行社有序复业防疫控制措施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指导全国旅行社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业务运营有序恢复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一般要求
(1)坚持正常防控。地方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将疫情防控放在首位,结合团队旅游范围广、流动性高、链条长的特点,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指导旅行社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制定疫情防控计划和经营应急预案,建立应对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在吸引、组织和接待游客方面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醒游客增强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种防控措施。
(二)坚持有序回收。各省(区、市)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经当地省(区、市)党委、政府同意,可以恢复旅行社和网上旅游企业经营省际团体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在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团体旅行和“机票+酒店”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暂时不会恢复。
(3)坚持高质量发展。地方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创新发展理念,支持旅行社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扩大复业,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行业组织应倡导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旅行社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二.银行前管理
(4)加强风险判断。旅行社应当对旅游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要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目的地卫生部门的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工作。要加强数据分析,提高产品防疫标准。旅行社和地方机构应明确各自的防疫和控制责任,加强合作与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行的顺利、有序和安全。
(e)控制集团的规模。旅行社应严格执行当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经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伙伴的接待能力,提前发布团体数量等产品的防疫要求,严格控制团队数量,倡导小规模旅游团队。合理安排团体旅游的路线、规模和旅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六)配备防护用品。旅行社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符合一次性医用口罩标准或者同等防护等级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产品等防护用品,为驾驶员、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保护。必须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要混合或放在一起。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督促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对旅游包车、酒店客房、餐厅等接待设施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和清洗。
(七)加强宣传和指导。旅行社应严格执行团队旅游的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主动宣传防疫知识,及时发布游客旅游防控注意事项,提醒游客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的要求,增强游客自我防控意识。
(八)加强银行前调查。旅行社应做好游客信息、健康记录、检测和登记工作,要求游客在报名时出示健康代码,并在旅行前再次检查。对体检不合格的游客进行解释和劝阻。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旅行,并说服他们进行体检和登记。
三、行程管理
(九)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旅行社应严格执行交通、住宿、餐饮、观光和购物的防疫和控制要求,督促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落实通风和消毒措施。为加强对游客体温的检测,游客在乘车等交通工具途中应始终佩戴口罩,在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执行“限制、保留、移峰”的措施,并积极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十)强化服务标准。旅行社应进一步执行《旅行社服务通则》、《导游服务指引》等行业标准,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行程管理。导游应做好在乘车、值机、购票、观光、就餐过程中提醒游客预防和控制的工作,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提醒游客配合卫生检疫,做好个人防护。旅行结束后,旅行社应整理好旅游团队的档案并妥善保管。
(十一)推进文明旅游。旅行社应把防疫和控制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文明旅游的宣传,推广健康旅游的新方式,如“餐共享制”、“公共筷子制”。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和引导,倡导注重卫生、拒绝游戏和理性消费,提醒游客规范垃圾处理,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四.企业内部管理
(十二)加强办公和营业场所的管理。旅行社应当落实防控责任,制定内部疫情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要减少会议的频率和持续时间,请尽可能使用网络会议工具。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日常职责、清洁消毒、检查登记、垃圾清扫、现场检查、安全管理等防疫环节落实到人,并根据当地防疫控制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十三)做好员工监控工作。旅行社应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如发现员工出现发烧、咳嗽、疲劳、鼻塞、流鼻涕、喉咙痛、腹泻等相关症状,将安排员工及时到最近的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跟进相关情况。为了在导游上岗前检查健康守则,导游必须科学地戴上口罩。
(十四)加强教育培训。旅行社应对员工进行规范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响应的专项培训,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健康和应急响应知识,提高防疫和应急响应能力。要压缩导游职责,细化工作职责,做好全程陪同、地方陪同等各项服务。
V.紧急处理
(十五)建立协作机制。旅行社应当提前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并保证导游和其他服务人员知晓。要加强与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的协调和联系,畅通疫情报告渠道,并将疑似疫情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十六)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如果旅游团队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旅行社应立即停止该团队的旅游活动,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和防控措施。一旦旅游团队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和密切接触者跟踪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联动,加强旅游目的地主管部门与旅游目的地的合作,增强防控和应急能力,确保业务运营有序恢复平稳有序进行。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地方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旅行社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国家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填写旅游团队信息并上传电子合同。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防疫措施落实不力的现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十九)加强日常调度。地方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防控规划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以便及时发现新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有效处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暂停相关业务活动。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文旅部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 恢复跨省团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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