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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经纬客户7月13日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消息,1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调整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不作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 每月存款基数的下限仍为2200元。
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构成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的通知》(计发〔1990〕1号)的有关规定确定每个员工的工资总额,并将2019年员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200元,职工领取基本生活费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这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时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以自主选择。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向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申请缓缴或者降低缴存比例。经批准后,单位可以办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
通知提倡在线处理。为降低COVID-19肺炎疫情蔓延的风险,在复工生产期间应进一步深化“配送服务”改革,鼓励各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平台办理月度存款金额的年度调整。如确需向经办住房公积金的银行网点提交材料,可作为空置费办理。疫情缓解后,单位将支付相关材料。
通知要求改进基本信息。如果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如果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线前登记的员工身份信息与其当前身份信息不一致,无论其账户状态是否正常或是否以单位名义封存,在核实后应统一准确调整信息,不再保留劳动关系的员工封存账户应转移到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
《通知》强调要按时完成。具有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周期的单位,应当在6月份正常汇划后进行月度缴存额的年度调整,并在7月31日前完成。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基金中心反馈。(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国管公积金:2020年月缴存上限仍为66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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