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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了创业板登记制度下再融资企业申请的受理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企业的审查阶段和受理顺序进行了审查。7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下的第一批再融资审计询证函,对19家被审企业进行了询价,其中4家申请向不明对象发行证券,15家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第一批再融资审计询证函体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差异化监管为路径、服务型监管为目标的注册制审计理念。问题数量进一步精简,但审计质量和查询针对性不打折扣,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独立判断价值,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进行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日常监管和授权审计,结合持续监管实践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分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对年度报告询证函中已经明确说明或解决的问题进行说明,在再融资审计中不再重复询问;二是通过准确的询价和授权审查,严格遵循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提高询价的准确性。在询价中,明确区分哪些事项应当披露,哪些事项属于解释性事项,并要求解释性事项为询价。回复内容无需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减少了冗余信息,便于投资者阅读和做出投资决策;三是通过科技手段启用审计,借助企业形象智能监管系统,推动风险预警指标在再融资审计中的应用,督促上市公司通过查询充分提示招股说明书中的潜在风险,向投资者真实展示公司基本面。

为顺利推进再融资登记审查制度,市场各方需要齐心协力。上市公司要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介机构要切实履行“把关人”职责,严格按照格式标准、审计问答等相关规则要求,主动澄清核心内容和关键问题,进一步提高申请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为减少审计查询轮次、提高审计效率创造条件,共同构建注册系统审计的良性生态。

下一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开放的态度、透明的标准、廉洁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不断提高再融资审计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发挥再融资功能的作用,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做强做大,畅通创新资本和实体经济的流通机制,不断增强现有公司的改革收益感,推动创业板改革和注册制度试点走向稳定和深远。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深交所发出注册制下首批创业板再融资审核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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