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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现场直播的趋势正在蓬勃发展,保险专业人员和保险销售人员通过现场直播和短片宣传保险的热情也很高。在肯定新的营销方法的同时,许多银行的保险监管机构最近都发出了风险警告,建议保险机构的营销应该合法合规。
北京银监局近日指出,近期,短视频、直播等新的网络销售模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北京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员工通过视频短片和现场直播开展保险营销推广和销售。行为也变得越来越普遍,潜在的合规风险需要关注。特别是,一些机构混淆网上和网下保险业务进行监管套利,一些保险短片和直播主体不具备法律资格,一些保险短片和直播内容存在误导性宣传等诸多问题
为此,北京银监局发布了《关于保险网络直播和视频短片风险预警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执行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具体来说,首先是要严格区分保险短片和直播业务形式。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属于网络保险业务,应严格遵守网络保险业务的监管要求。对于通过网上引流、线下转化等方式进行的销售活动,应严格遵守渠道类型和相关保险产品销售的监管要求。
二是严格规范保险短片和直播的相关主体。保险机构可以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建立自营网络平台,以保险短片和直播的形式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实行集中运营、统一管理。保险机构应严格管理和审核各级分支机构和员工通过视频短片和直播开展的营销和宣传活动,确保营销和宣传信息的合规性和准确性。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了解你的合作伙伴”,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以信息技术费用、推广费用、咨询费用等名义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第三,严格管理保险短片和现场直播。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短片或直播进行营销和宣传,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作出虚假陈述或误导性描述。保险公司应对第三方网络平台以短片和直播形式提供的宣传服务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相应责任。保险机构应规范机构缩略语的使用,避免保险公司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之间的混淆。
此前,河北省银监局也下发文件指出,针对当前视频直播平台保险营销宣传中存在的宣传不到位、销售误导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分支机构和员工视频直播账户和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坚决清理开户和发布内容不报行为,严格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湘南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直播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有助于宣传和展示保险产品和服务,刺激潜在需求,应予以鼓励。然而,保险是一种相对复杂的金融产品,必须在现场交付过程中进行监管。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保险直播火了 多地银保监局发文警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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