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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通运输部6月23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了解到,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内地与港澳海事部门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标准互认、执法互助的合作共赢新格局,大力推进大湾区航运协调发展。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斋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意见》明确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即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海上合作机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绿色发展,不断提高水上应急搜救能力,帮助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航运发展环境,坚持辐射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多元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粤港澳海事管理机构合作机制有序运行;到2035年,大湾区将建成海上服务和运输能力建设的先导区、海上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海上事务优质发展示范区。
促进飞行员资格和大鹏湾水域一名飞行员的相互承认
“以前,香港和澳门航线上的船舶一直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模式,需要办理进出口手续。”杨新斋表示,《意见》提出要优化大湾区内地港澳船舶的安全管理,按照各自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管理粤港澳之间航行的三类船舶(港澳船舶、内陆运输船舶和大湾区注册港的非运输船舶),推进大鹏湾水域引航员资格和引航员一人互认。
《意见》还明确表示,粤港澳应积极探索共同制定海事管理规则,推进珠江口小型船舶航道建设,鼓励在大湾区航行的船舶安装和使用北斗终端。
为水安全构筑“最后一道防线”
大湾区船舶众多,珠江口交通环境复杂。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势在必行,应急救援是水上人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杨新斋介绍,粤港澳将完善水上应急搜救合作机制,提升搜救能力,完善大湾区水上交通应急指挥和预案体系,推进大湾区台风应急预案的联合制定。
《意见》提出推进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资源共享,推进粤港澳建设,开放搜救飞机和船舶补给和登陆点;加强大湾区水上搜救志愿者建设,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力量协调、共建共享”的大湾区水上应急搜救新格局。
搭建平台增强大湾区辐射带动效应
“海湾地区经济的显著特征是,它将河流与海洋连接起来,发展了水上交通,高度开放,适宜居住和经商。”杨新斋说,坚持辐射带动区域协调发展,是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局的重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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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交通运输部印发意见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卓越海事服务 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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