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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6月20日电(记者赵业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才发展局等部门6月19日联合发布了《吸引和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旨在吸引和留住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海南工作创业,培养和储备更多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人才。
根据上述政策和措施,海南将全面放开对大学毕业生定居的限制,允许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在离校后三年内定居海南(三沙市除外)。支持人才孵化器、创业园区、中创空房、人才公寓、总部企业等。设立单位集体户,放宽社区集体户和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条件。户籍在省外的大学毕业生定居后,可以选择投奔亲戚或集体家庭。本省户籍的大学毕业生和省外户籍的大学毕业生享受引进人才落户的同等待遇。
在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住房保障方面,该文件提出,2018年5月13日以后,新引进的50岁以下全日制博士毕业生、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和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可以在海南工作。创业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住房购买补贴的相关证明材料。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6个月,每季度接受和发放一次。具体标准是:博士生3000元/月;硕士学位2000元/月;本科是1500元/月。购房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每年受理发放一次。具体标准是:医生36000元/年;硕士学位24000元/年;本科是18000元/年。已领取住房补贴的,不再支付住房租赁补贴。在领取住房补贴之前,如果已经领取了住房租金补贴,则应当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金补贴。
该文件还规定,为了促进充分就业,省内所有机构中至少70%的levels/きだよ/short职位应专门为大学毕业生(包括在就业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和退休大学毕业生招聘。鼓励国有企业每年拿出50%的新增就业岗位,招收大学毕业生和大学毕业生士兵。支持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如果中小企业招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每招收一名员工,将获得高达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文件还从多方面明确了吸引和留住高校毕业生的具体措施,如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扩大毕业生见习空室、鼓励毕业生参军、增加毕业生再教育机会、提供就业援助、维护就业权益等。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曹志斌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海南放开落户限制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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