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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今天(6月18日),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公共平台上发表了一份长达一千字的声明,称王振华已明确提出上诉,并要求二审宣判他无罪。
《国家商报》的记者注意到,陈有西在声明中指出,王振华、他的辩护律师、他的家人和公司至今没有说过一句话。案例信息是不对称和片面的。
王振华没有收回他的供词。陈有西说,从调查阶段、起诉阶段和法庭阶段来看,他的供词是稳定和一致的,否认他对年轻女孩实施过猥亵行为。他进出房间前后的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的视频证据。有效。可能的犯罪时间:5分钟。他没有恋童癖和性虐待倾向,警方的外围调查排除了任何侵犯年轻女孩的嫌疑。他坚持说他在这个案件中没有猥亵过那个女孩。
陈有西律师声明截图
此前,该案主审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王振华和周艳芬是事先策划好的,周艳芬制造了条件,王振华对受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相关事实得到了证据的证实,如受害者的陈述、专家意见、证人证词和监控录像,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陈有西在声明中指出,我们已经注意到互联网上的各种舆论,以及在王振华案宣判后的第二天对法庭和辩护人的批评、攻击和辱骂。如果这个案件在网上被报道、延伸、猜测和披露是真的,我会像所有网民一样恨这个嫌疑人,不会为他辩护。中国律师不仅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要成为追求正义、帮助弱势公众道德的社会人。后者一直是我追求的基本点。
这是一个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秘密审判。到目前为止,我和李晓林律师在调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没有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也没有向公众透露案件的任何细节。我们拒绝了所有记者的电话和访问。没有案件被披露。法院还明确要求我们不要接受采访,不要披露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案件。所有关于我们在网络信息中的表达的评论都是猜测和延伸。我们将来也会这样做。我们不会回答互联网上的所有问题、疑问和猜测,我们只能忽视攻击和滥用。所有的事实和理由将提交给二审法院,专业工作将做得很好。
陈有西认为,这起案件首先暴露在网络舆论中,是受害者以正义感向媒体寻求帮助而向社会发布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和同情。上海相关办案机构和律师承受了巨大压力。王振华本人、辩护律师、家庭成员和公司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表态。案例信息是不对称和片面的。普陀区人民法院谨慎的审判长答问只谈了判决,没有透露案件争议的焦点,更谈不上王振华的自我辩护和辩护意见。因此,所有网民在获取信息、做出判断和评价时都应该关注这一现实。
普陀区人民法院对他的判决不是轻而是重。普陀公安机关经过严格侦查、扩大侦查、严格检察监督、撤销侦查和补充侦查,开庭2天16小时进行调查和质证,对不良行为的定性符合公诉法。普陀区人民法院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从重量刑。如果有阴道撕裂,我也支持从重犯罪的定性,但法庭调查实际上发现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陈有西表示,北京的两个司法鉴定机构,7名国内权威法医专家、妇科专家和dna专家,对上海的门诊病历和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书证审查和专家论证,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不支持上海鉴定中受害人有新伤疤、阴道裂伤和继发性轻伤的结论。此外,上海的评估机构违反了全国人大的规定,没有外部评估资格。
陈有西指出,法律是一项严谨而理性的工作,律师只遵循事实、证据和法律并做出判断。由于本案的特殊性,我们不能公布我们的辩护和控方的起诉书。如果真相被公布,它就会大白于天下。法庭16小时的调查和辩论将不会公开。我们希望二审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然而,在评论区,许多网民似乎不同意陈有西律师的说法。
对此,国家商报记者采访了新城控股,对方回复称这是该方律师的个人意见,公司不会表态。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今日收盘,新城控股的股价收于32.27元/股,涨幅0.12%;新城发展的股价为每股7.36港元,上涨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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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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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王振华上诉请求二审,辩护律师发千字声明:没有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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