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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李丹丹)中央银行近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行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决定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行大额现金管理。
试点持续2年,分阶段实施:2020年7月以来,河北省开展了试点项目;自2020年10月以来,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了试点项目。
同时,《大额现金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了主要任务,包括全面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探索大额现金综合管理措施。
该方案明确了大额现金存取业务的管理范围。根据试点银行的调查分析,公共账户管理起点为50万元,私人账户管理起点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该方案还规范了大额现金支取预约业务。试点银行应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行制定相关预约规则,明确客户预约的时间、渠道和信息要素,保存预约信息并提交给试点银行。
该方案要求建立一个大的存款和取款登记系统。客户提存金额超过起始金额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试点银行确定本地区客户注册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收集、保存和统计上报注册信息。
大额现金管理会影响公众吗?央行发布的政策解释指出,这不会影响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首先,目前我国的支付方式有现金、票据、转账、网上和手机等多种,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可以满足绝大多数公众的日常生产和生活需求。
第二,经过调查论证,大额现金管理金额的起点高于绝大多数公众的日常现金使用量。
第三,只要客户按照规定履行注册义务,大额访问不受限制。
第四,对于主动要求现金服务的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提前采取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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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大额现金管理试点7月起正式开展 不会影响社会公众日常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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