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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津6月10日电2020年6月1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举行公开审理。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被告人: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国强利用其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副省长的职务,或者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员工的行为,他直接或通过其亲属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包、融资贷款、工作晋升和员工招聘等方面寻求利益。

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受贿案一审开庭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国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陈国强作了最后陈述,在法庭上认罪悔罪。几十名NPC代表、CPPCC成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审判。

审判结束时,法院宣布休庭,并在选举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黄伟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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