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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30日电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决定维持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的反倾销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20年5月30日发布2020年第18号公告,决定自2020年5月31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14年5月,商务部开始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2019年5月,应国内产业的要求,商务部启动了此次最终审查调查。(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商务部:维持对欧盟和美国进口四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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