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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指标迎来大修。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刚刚发布信息,征求公众对《决定修正案》的意见。

《证券公司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分类管理条例》)共有35条,分为总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分类、组织实施、分类结果的使用和补充规定、附件《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和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七章。本次修订共修订了12个条款,并对评估标准中的具体指标进行了调整。

133家券商注意!分类评价标准“大修”,调整评价方式,增设加分指标,内控严

此次修订优化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增加了财富管理、机构客户服务和交易两个红利指标。同时明确规定,如果证券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者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严重失效,或者未能如实报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和变化,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直接降低公司的分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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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133家券商注意!分类评价标准“大修”,调整评价方式,增设加分指标,内控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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