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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局21日发出提醒,要求头盔相关经营者和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警示书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实施条例》、《禁止价格欺诈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商业惯例,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不得编造或传播涨价信息;不要在市场上囤积大量供应紧张的商品,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商品价格过度上涨;
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自觉明码标价。价格内容应真实、清晰、醒目,价格变化应及时调整。不得提价、捆绑销售商品、收取无标记费用、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使用虚假或者误导性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头盔市场价格的监管,保持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对价格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涨价、囤积居奇、编造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公安部发布通知,从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区”安全保卫行动。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帽需求的集中释放,一些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帽价格发生了变化。公安部20日表示,将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电动自行车头盔价格上涨,要求各地稳步推进“一个头盔区”的安全防范行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中信经纬注意到,已经发布了许多警告和信件来规范营销行为。连云港市市场监督局于21日发布了《关于头盔产品营销行为的提醒函》。20日,郑州市市场监督局发布了《头盔产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警示书》。19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价格政策提醒函》,提醒头盔生产企业、经营者和相关单位。(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广东告诫头盔经营方不得操控市场价格!这几地也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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