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322字,读完约13分钟
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一系列重要措施,如设立科技委员会和试行注册制度、创业板改革和新三板改革,为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型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局局长贾说:“北京的各类市场主体都在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促进自身发展。最近,特别是从去年科技厅成立以来,北京证监局立足于服务首都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与各金融监管部门共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企业与市场的对接。”
北京资本市场规模大,监管对象多,重要机构多,业务链条完整,在整个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深化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科技板块、创业板和创业板的改革为北京创新创业型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北京证监局作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市场各方的沟通与合作,努力形成合力,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为资本的优质发展服务。5月15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详细介绍了北京证监局如何帮助辖区内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抓住改革机遇。
采访中,董事还介绍了自“19”事件爆发以来,北京证监局如何帮助困难企业减少影响、恢复工作、恢复生产,如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如何保持辖区内证券风险底线,以及两个协会的建议。
北京丰富的企业资源有助于对接资本市场
证券时报记者:资本市场正在深化以登记制度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革,与科技创新和创业企业紧密相连。去年,科学和技术委员会开放,今年,创业板改革已经开始,新的第三板也正在进行改革。北京局如何抓住这些机遇,帮助企业与资本市场接轨?北京企业的储备情况如何?
贾。北京是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交流中心,因此有许多科技企业和文化企业,有120多家公司将在科技局和创业板上市。
在推动科技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方面,北京证监局始终立足于服务首都实体经济的优质发展,与地方政府保持密切合作,共同培育科技企业优质后备资源,大力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技板块上市。截至3月底,北京共有17家上市公司,融资金额为304.81亿元,在中国上市公司数量和融资金额排名第一。
科技板块相关政策出台后,北京证监局迅速制定了《北京地区科技板块上市指导办法》,首次启动了指导备案工作规则,并收到了指导备案材料。在北京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区政府,积极开发上市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设立科技局,积极向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开展培训和咨询,支持辖区内企业以最大的包容性申请上市。企业上市后,我们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持续监管理念,准确把握科技板块的定位和信息披露的实质性要求,按照规则授权开展公司治理、股权激励等有针对性的监管工作,压缩中介机构的责任,严厉打击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确保科技板块在辖区内稳定运行。
今年年初,北京证监局会同北京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推出了《关于加大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办法》,启动了科技企业上市“DIA工程”,优化了企业融资环境,加强了上市前的培育和辅导。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集孵化、培育、投融资对接和风险预警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北京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系统”于3月正式启动,北京企业“DIA指数”于4月发布,从核心技术、R&D能力和R&D成果的市场认可度6个维度对企业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服务平台系统和“DIA指数”的广泛应用,将有助于加快高质量科技企业的上市,促进首都“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
创业板也于今年启动了注册制度改革,这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在借鉴科技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又一次重大探索,将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的包容性和灵活性。相关制度已于5月11日关闭征求意见,我相信很快就会正式实施。为帮助企业抓住创业板改革机遇,北京证监局正在有序推进几项工作:一是抓紧改革进程,出台相关制度规定;第二,我们会联同北京金融监督局,积极培训各市场人士参与创业板的改革;三是推进和引导证券公司技术体系调整。借此机会,建议市场各方应积极了解相关改革内容,符合创业板定位和发行条件的企业应积极申报,中介机构应发挥“把关人”的作用,媒体朋友应不断关注和宣传改革进程和阶段性成果,各方应共同努力,推动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顺利落地和顺利实施。
新三板改革也是一个亮点,是落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要求,提高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效率的重要举措。选定层的启动是改革的核心和亮点。针对此次市场改革,北京证监局主要推进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辅导备案工作,完成了第一次辅导验收,展示了北京市选定层辅导备案验收工作的速度。二是坚持预防控制疫情、帮助企业的原则,设立解答疑问热线,采用电子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开展网上培训,广泛宣传改革政策,与北京市金融监督局、国有股转让公司等部门共同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努力为企业深度服务,反映监管温度。第三,坚持依法行政,全程跟踪咨询进展,不放松监管规模。
在疫情期间,它反映了监管的温度,并没有放松监管
《证券时报》记者:北京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的现状如何?北京局有没有推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贾::疫情的影响是广泛的,在京上市公司肯定会受到疫情的影响。因此,春节后我们一上班,就会系统地了解整个辖区上市公司的受影响情况、存在的困难和政策要求。
据我们所知,北京一些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例如旅游和电影行业的公司受到很大影响。一些上市公司面临着意想不到的风险,一些已经恢复生产的制造企业受到供应链的影响,在稳定生产和运营方面遇到了困难。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公司,如互联网服务公司、生物制药公司、口罩和其他医用材料制造商,其在疫情爆发后的经营状况比疫情爆发前有所改善。
从北京证监局的角度来看,在疫情期间,在中国证监会、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们与辖区内各主体和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
第一是了解情况,反映需求,推动北京和证监会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缓解疫情影响。我们及时统计了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防疫措施,反映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恢复生产的政策建议,与市金融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业恢复生产指引,细化了分类检查计划,协助确保防控材料,促进辖区内证券、期货、审计机构有序恢复生产。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在企业融资、重点地区和行业支持、资本市场减费和便民服务等方面下发文件,做了一些特殊安排。例如,政府出台政策,允许确实受到疫情影响、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推迟披露年度报告,并为在疫情严重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上市公司提供融资便利。
政策出台后,我局不断加大协调和指导力度,切实改进监管服务方式方法,全面推进辖区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我们积极推动,以便公司能够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同时,我们深入了解企业情况,与北京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其次是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符合条件、受疫情影响特别大、在防疫防疫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辖区内20多家企业享受了国家层面的融资、税收等特殊扶持政策。与此同时,在疫情期间,我们创新性地开展了上市公司网上咨询和受理工作,并在网上召开了地区监管工作会议,持续为企业服务。
此外,我们积极引导和推动辖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疫情爆发以来,辖区内证券公司通过承销小额金融债券和防疫债券为各类防疫企业筹集资金。引导辖区内证券基金机构增加资金投入,主动购买抗疫主题金融债券、防疫控制债券和相关公司股票,积极协调受疫情严重影响企业的股票质押和债券展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辖区内的期货公司帮助实体进行风险管理,并通过提供定制的期货工具(如场外期权和仓单服务)帮助实体稳定价格、预期和产量。同时,我们将围绕真实性、透明度、规范治理和有效内部控制的主题,继续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这些都是反映我们监管力度的方面。当然,我们的监督应该是强有力的。对于未客观披露疫情影响真实情况、摩擦疫情防控热点、借机增持股票的上市公司,我们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进行严格监管和打击,不因疫情而放松监管。
解决风险的分类政策
《证券时报》记者:您如何评估北京证券领域目前的风险状况?北京局做了哪些相关工作来保持风险底线?
贾: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风险不断暴露。北京的整体风险是可控的,但仍存在一些个别风险。
北京作为第一好地方,对风险防控要求很高。在中国证监会的强有力领导下,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北京要坚持准确监控,重点处理风险,坚决抗击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北京证监局的核心任务是确保所有证券监管规则在北京得到执行。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通过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科技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同时,严格规范监管行为,统一执法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检查执法,增强监管威慑力,净化市场生态。
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必须注意“三个壁垒”,管理好“关键少数人”
《证券时报》记者: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是监管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北京局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贾:上市公司的质量内涵非常丰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需要凝聚各方共识,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齐心协力。从中国证监局的角度来看,重点是管理好“三关”和“一流集团”。
保持“三个层次”,即入口层次、过程层次和出口层次。在“准入关”方面,北京证监局进一步优化了辅导工作的内容和流程,夯实了中介机构的职责,进一步夯实了规范运作的基础,帮助公司快速适应监管环境,提高了董事和监事的合规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质量。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共同努力培育优质后备资源。在“过程控制”方面,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北京证监局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和信息披露质量,严厉打击说谎和做假账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出口通关”方面,北京证监局严厉打击旨在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及时清理问题企业,加快清理符合退市标准企业的步伐,畅通“出口通关”。
管理“一级集团”,即上市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人”。在监管过程中,密切关注重点少数,督促上市公司形成权责明确、制衡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重点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通过严格监管强化其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应充分利用各种监管措施,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董事通过外力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最终实现从外部监管压力向自身发展需求的转变。
建议明确税收待遇,更好地推进reits试点
《证券时报》记者:你今年的提案关注哪些方面?
贾:今年我准备了四条建议,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房地产reits的税收政策,加强资产管理业务职能的监管,优化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制度。
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基础设施领域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试点采用“公共基金+资产证券化”模式,产品结构相对复杂,层次多。可能存在税收政策不明确、重复征税等问题,导致税收负担过重,原有权利人积极性不足,不利于试点发展。建议进一步明确各个环节的相关税收政策,给予适当的优惠待遇,以更好地推进reits试点。
上级法律对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不明确,市场对资产管理业务法律的适用仍有不同意见。对于适用《信托法》还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目前没有一致意见。监管部门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并不统一,有些依据的是部门规章。建议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为《投资基金法》,作为证券公司、基金、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上位法,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法律依据。新《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应当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发行和交易办法,建议尽快实施。同时,建议在实现统一的法律基础和统一的监管规则之前,财务委员会或央行应加强协调,统一监管标准和规范,避免监管套利。
由于国际会计准则以原则为导向,新兴市场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修订过程相对滞后,导致与国际会计准则不断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应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建议优化现行的趋同政策,明确趋同是不平等的,但应根据中国的国情,允许选择性采纳,并建立一个机制,为如何在中国适用其原则和规定提供更多指导。同时,建议中国的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和市场参与者能够更多地参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过程,反映中国的情况,给予中国发言权。
随着我国的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对于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至关重要。今年,我将提出加快建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议。目前,以第一支柱为基础的养老金制度既不均衡也不充分,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发展存在瓶颈。尽快推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迫在眉睫。建议加快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统一开放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和财税激励制度。(证券时报两次会议报告组)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推动辖内企业抓住资本市场改革机遇
地址:http://www.sjx0.com/hsbjw/13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