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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要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的统一监管,实现统一监管下的职能监管。她还建议加强税收激励和其他政策支持,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
从三个方面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的职能监管
贾认为,自《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指导意见》出台以来,“一条线、两个会、一个局”的监管协调明显加强,资产管理的混乱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监管套利现象也有所减少,但与职能监管的预期目标仍有一定距离。
贾详细解释说,第一,上级法律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不明确。“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适用法律,市场认知不是很一致,涉及信托法、投资基金法等等。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并不统一,有些是以部门规章为依据的。”对此,建议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为《投资基金法》,作为包括证券公司、基金、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的上位法,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法律依据。第二,一些配套规定尚未出台。贾表示,新《证券法》第二条提到“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根据本法的原则制定”,建议尽快实施,并明确相关监管规定。第三,监管套利现象仍部分存在。贾建议,在实现统一的法律基础和统一的监管规则之前,金融委员会或央行应加强协调,使各监管部门能够统一监管标准和相应的标准。
大力发展养老第三支柱
对于监管部门积极引导长期基金入市,贾表示,养老金是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的长期基金。个人养老金公共投资政策的实现还需要一个过程,还需要政策的共同推动。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提出了“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理念。合力的内涵之一是促进各方形成共识,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贾说,推进养老金市场化,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适当增加养老金股权投资比例;第二,为了提高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意愿,我们可以从税收等政策安排上鼓励和引导他们;三是确保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使专业投资者能够选择好的投资目标。
从目前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以及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和企业年金第二支柱发展缓慢的情况来看,贾建议应采取综合措施,大力推进个人养老金的发展。第一,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充分考虑个人养老金制度涉及人群广、调整成本高的特点,考虑系统性、前瞻性和包容性的制度。二是建立统一开放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项目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已经开展了一年多,可以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第三,完善个人养老金账户投资产品体系,拓宽适合养老金投资的金融产品范围。第四,加大财税激励和支持力度。例如,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收入免征相关税收。
严格监管,守住风险防范底线
在监管权限方面,贾介绍说,一方面,北京证监局为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提供有针对性的对接服务,储备上市资源,反映了监管的温度。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疫情防控热点和虚假信息。信息披露,稳步推进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进度,并体现监督;同时,加强股权质押、债务违约、私募基金等风险防范。,并保持风险防范的底线。
据贾介绍,截至4月底,北京市已有17家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融资金额达304.81亿元,无论是上市数量还是融资金额均居全国第一位,还有120多家公司将在科技板块和创业板上市,具有丰富的后备资源。就新三板而言,北京有1100多家上市企业。北京证监局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注册制度改革的相关安排,依托中关村科技园区和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与北京相关部门的联系,共同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特别是精选层。
在风险防范方面,贾强调,北京辖区市场的主要风险是股票质押风险、债券违约风险和私募股权基金行业风险。北京证监局将按照“一公司一政策”的方式,逐步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和债券违约风险;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对私募股权基金进行分类监管,发挥监管合力作用,有效防控风险。同时,在风险监控的基础上,北京证监局将利用北京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北京金融风险处置协调机制,与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和北京金融监管局密切沟通与配合,努力形成辖区内金融市场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的合力,牢牢把握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加快推进资管业务统一监管功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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