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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建议加强对资产管理业务的职能监管。贾表示,上级法律对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不明确,市场对资产管理业务法律的适用仍有不同意见。对于适用《信托法》还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目前没有一致意见。监管部门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并不统一,有些依据的是部门规章。建议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为《投资基金法》,作为证券公司、基金、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上位法,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法律依据。新《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应当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发行和交易办法,建议尽快实施。同时,建议在实现统一的法律基础和统一的监管规则之前,财务委员会或央行应加强协调,统一监管标准和规范,避免监管套利。

来源:索菲亚回声报中文网

标题: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建议加强资管业务功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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